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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2)

2012-01-16 10:03:22 文章来源:潍坊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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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2)

  2.资格审查

  学校有关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按面试通知要求,携带所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到面试现场确认并参加招聘面试。

  3.招聘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知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招聘结果

  经学校研究确定的拟聘人选,由人事处按规定程序进行政审和体检。对政审和体检合格者,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5.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内无异议者,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学校人事处依据《潍坊学院人事代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潍坊学院政字[2009]40号)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按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期限一般为1年(初次聘用含3个月试用期)。

  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在潍坊市人才服务中心托管,聘用期间工资和校内津贴参照同类同等情况人员的标准执行。人事代理人员的社会保险,由潍坊市人事代理经办机构代办,学校按规定比例报销。

  五、其他事项

  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视情取消面试和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附件:潍坊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潍坊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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