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均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
4、1寸近期与报名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应聘人员未下载打印或丢失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的,可于6月24日-29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二)相关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证(临时未下发的,提交由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未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学实习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或可在网上查到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证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由毕业院校出具可在网上查到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证明)。
2、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5月8日之前取得)、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或生源地证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4、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应出具以下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交户口簿、毕业证、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教师资格证。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等,应聘人员应一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除身份证、户口薄、准考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用人单位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