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8 10:12:43 文章来源:陵县政府网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所报学科的初高中知识,相应学科教学设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法律法规;
4、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专业科目笔试结束,并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后,由县招聘主管部门计算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进行公示。
五、聘用
笔试工作、加分审核结束后,分学科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教师,如同一岗位考生中出现2名及以上成绩同分者,首先按考生第一学历高低、其次按教龄时间长短的办法确定拟聘用人员。由于资格审查等原因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由该岗位其他应聘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09〕126号)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8221147 监督电话: 8327821
附二:2012陵县第五中学选聘教师报名表(A4纸打印,格式不允许改动)
附四: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陵 县 人 事 局
201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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