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3 10:00:52 文章来源:聊城人事信息网
2012年聊城东昌府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考简章(3)
五、考核体检
进入考核、体检的人员确定后,由招录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核、体检。档案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查阅审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用。对考核、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人员造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录取
经考核、体检合格,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就业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七、其他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对违纪考生的处理,按照《招录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执行。
本简章由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8413262
附件:1、2012年考选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东昌府区委组织部
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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