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7 09:10:49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山东省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省科学院成立于1979年,是山东省政府直属的综合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前身为始建于1958年的中国科学院山东分院。作为全省科学技术的研究中心和实验基地,主要任务是根据当代科学技术发展和我省国民经济、科技长远发展规划的要求以及我省资源特点,开展基础科学、前沿高技术和公益性技术研究。
全院拥有16家独立单位,分布在济南、青岛、济宁三个城市。占地面积1350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资产总额20余亿元,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近千台套。拥有国家超算济南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成果产业化基地等10个国家级研发平台,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0多个省级研发平台,7个省级学会(协会)挂靠我院,编辑出版6种学术报刊。经过多年努力,拥有高性能计算、海洋监测装备、太阳能和生物质能源转换、节能技术与大型干燥装备、光纤传感技术、信息系统安全与软件测评、云计算、生物传感技术、大型科学精密分析测试仪器设备及技术研究、科技发展政策研究等一批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研究领域。全院科研成果转化率达80%以上,初步建成创新体系完整、特色鲜明、能力较强、发展持续的现代科研院所,成为山东省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和前沿骨干力量。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科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09名,其中高级1人,中级108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一般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3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dhr
ss.gov.cn)和山东省科学院网站(http://www.sdas.org)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由院属二级单位受理,各招聘单位的联系方式见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应聘人员可采取电子邮件、特快专递、挂号邮寄等方式将报名材料提供给有关招聘单位联系人进行报名,也可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