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3 10:08:33 公务员考试网 //sd.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参考性材料
所谓参考性材料主要是作答主观题型的参考。材料的内容对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和作文立意有参考价值,但不是必须利用,材料反映的观点和事实可以作为论据,也可不加利用;要以提炼出答案的思路,也可不加提炼。
2009年河北政法干警申论考试,材料5第二段介绍了法国的成功经验,解决交通不畅问题,提倡环保与绿化等等。对于以“城市与人”为主题一文的撰写,有其对策思路的借鉴价值,如可提出借鉴法国城市建设的经验,在打造宜居城市的过程中完善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利用政策手段规定节能减排的标准,丰富城市关系。但这种借鉴并非作答所必需,只属于一种参考。
3.干扰性材料
干扰性材料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与主题相关但是作答要求无关,对做题起不到帮助作用,没必要读的材料,用来混淆视听;一种是与全部材料的主旨相脱离、与题意相背离,不仅无益于作答,还起到干扰判断、增加试题难度作用的材料。干扰性材料不是所有的申论试题都有,其中第一种无用材料更为常见。
2010年江西省公安机关统一录用人民警察申论考试材料1,列举了上世纪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策划的一系列关于文化与发展的活动和会议,体现文化在西方文明中颇受重视。文字很长,从中也难以找到任何与作答要求有关的要点,考生完全可以一扫而过,从而节省做题时间。
华图教育专家建议考生在阅读材料的同时,要对材料的性质、作用迅速加以判断,认清哪些材料是反映事实的,对于概括问题、论述危害具有依据价值;哪些材料是说明道理和观点的,对于分析原因、拟定对策具有参考价值;又有哪些材料是没有直接利用价值,起混淆视听、干扰判断作用的,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利用材料,符合作答要求,才能节约时间精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
相信通过考生们的努力,会取得良好成绩!预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美梦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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