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7 10:43:56 公务员考试网 //sd.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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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近几年的民法试题,我们发现婚姻继承部分近两年有加大考察的趋势。今年婚姻继承在35道选择题中占到8道题,接近四分之一。我们认为这部分考题所占比重如此之高,并不是说其他部分不重要,而是这部分最“生活”的题目,最实用的内容。比如今年考察的关于“无效婚姻”的情形,夫妻“共同财产”等内容都是我们常见于报端的名词。
重点明确,与往年考点有重复
2011-28.下列不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是(D)
A.父母 B.子女 C.配偶 D.兄妹
2012-26.张某死亡时留有遗产若干,其生前未立遗嘱,张某的下列亲属中,第一顺位继承人是( )。
A.张某的祖父 B.张某的哥哥 C.张某的父母 D.张某的妹妹
26.C.【解析】C.张某的父母。
我国民法规定的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这两道题所考察的考点重复是最明显的,都是直接考察“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这样的考点重复或直接,或间接地出现在两年的卷子中。
注重法律名词的基本含义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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