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7 17:17:01 文章来源: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2年济南平阴县交通协管员招聘简章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30名从事公安交通协管工作。现就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本人无劣迹。
(二)复退军人,男性,具有平阴县居民常住户口。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隐性疾病,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身高不低于1.65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等行为,不宜从事公安协勤工作的;
5、与原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现场交费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县民政局、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7日至3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平阴县民政局优抚安置科(老广场东临)。
咨询电话:85088109。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严格按招聘条件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并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表》。
2、现场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退伍证、户口簿和3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毕业证、身份证、退伍证、户口簿均需提交一份复印件,审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目测和身高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