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8 11:19:01 文章来源:拱北海关政府网
6.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录网下载,填写并贴好近期大1寸彩色证件照片);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三)留学回国人员。
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复印件和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
1.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2.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海关总署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2.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要求。
3.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上述材料复印件必须在面试报到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4.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5.面试时间初定于2月27日至3月2日进行,地点初定于珠海市,具体面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注意安全。
四、请考生关注中国海关考录网和拱北海关网站发布的关于考录工作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756-8161407,8161428,8164680(缉私警察职位)
传真电话:0756-8161433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水湾路18号拱北海关人事处1708房;邮编:519020
拱北海关
二○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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