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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济宁城区道路交通协管员选用简章

2013-01-26 16:51:17 文章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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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济宁城区道路交通协管员选用简章

  为更好地维护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保持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用33名道路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岗位、数量

  本次选用岗位为城区道路交通协管员岗位,共33名,其中高校毕业生23名,失业职工10名。

  二、道路交通协管员的主要职责

  道路交通协管员没有执法权。

  在民警指导下,道路交通协管员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二)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三)协助做好群体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

  (四)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五)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

  (六)协助民警执行交通警卫任务;

  (七)接受群众求助;

  (八)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选用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

  3、高校毕业生应是济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失业职工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市属企业失业职工男性不超过45岁,女性不超过40岁;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裸视力4.8以上或裸视力项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失业职工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二代身份证、街道居委出具的困难群体申请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含低保、残疾、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失地农民等)到市就业办公室2号窗口报名(洸河路161号)。

  (二)高校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认定并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月26日9:00---2013年2月19日17:00

  网上确认时间:2013年1月26日9:30--- 2013年2月19日18:00

  现场认定时间:2013年2月20日8:30--- 2月21日17:30

  现场认定地点:济宁人才大厦(火炬路23号)一楼大厅。

  1、报考人员登陆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jiningrsks.gov.cn)或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jnsi.gov.cn),点击“2013年济宁城区道路交通协管员选用报名”进入,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按要求上传个人近期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1寸6张备用。报考人员在用人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陆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用人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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