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2 11:11:29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3年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3年度录用公务员面试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
准考证号 | 姓 名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面试最低分数 |
679244301303 | 邹伟鸿 | 0703679001 | 樟木局检验检疫科科员 | 91.2 |
679244301304 | 朱乾坤 | 0703679001 | 樟木局检验检疫科科员 | 91.2 |
679251034604 | 彭贵生 | 0703679001 | 樟木局检验检疫科科员 | 91.2 |
679222159728 | 王研 | 0703679005 | 樟木局综合业务科科员 | 97.3 |
679241060412 | 张凯歌 | 0703679005 | 樟木局综合业务科科员 | 97.3 |
679241104019 | 洪亚珂 | 0703679005 | 樟木局综合业务科科员 | 97.3 |
679243170709 | 熊官清 | 0703679006 | 樟木局办公室科员 | 91.5 |
二、面试确认及资格复审
(一)面试确认
请入围考生务必于2月17日前通过发送E-mail到xz540053@126.com进行确认。
电子邮件的标题是:“×××(姓名)面试确认”;电子邮件中的正文,请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考生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通讯地址)。
如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确认,请于2月16日-17日与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电话联系确认。
入围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2月17日前通知我局。
如2月15日前未进行面试确认的,我们将发送手机短信进行确认,24小时内不回复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上报到上级有关部门,供今后招录时参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2月26日上午10时-13时和下午15时30分-18时。
对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登记表等材料。2011、2012年毕业暂缓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同意改派的证明。考生提供的材料应与国家公务员局提供的信息一致,凡是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