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2 11:19:04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3年辽宁省邮政管理局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辽宁省邮政管理局2013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 面试时间及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定于2013年2月27日举行。
具体时间及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
考 点:沈阳市劳动模范活动中心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东陵路118号
路 线:沈阳市区->东陵公园->旧站方向->沈阳市劳动模范活动中心
公 交:沈阳站乘坐168路公交到桑提亚纳下车
沈阳北站乘坐168路公交到桑提亚纳下车
中街小津桥乘坐385中巴到七间房下车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2月5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确认。电子邮件发送到LNYZMS@126.com,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市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逾期时如未确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确认后逾期不到者,按有关规定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3年2月5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以及个人亲笔签名。
四、资格预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5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党员证明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英语等级证明复印件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邮政EMS(以邮戳为准)或传真形式发送至辽宁省邮政管理局进行资格预审。报考定向招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要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预审材料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当天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 上午面试考生为7:30;下午面试考生为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