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2 14:24:38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2013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 面试时间及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定于2013年2月28日举行。
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一。
二、面试地点
详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桂春路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办公楼内。
交通路线:可乘坐公共汽车到桂春双拥路口、双拥桂春路口、桂春金洲路口、广西人才市场站下车,按以上路线步行几分钟即到。
三、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2月5日前进行面试确认。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双确认。电子邮件发送到gxyzglj@163.com,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XX市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短信请发送到18977092362。邮件和短信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2月5日24:00前如未确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确认后逾期不到者,按有关规定上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四、资格预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月5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党员证明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英语等级证明复印件及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邮箱gxyzglj@163.com,进行资格预审。扫描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传真或者邮政EMS寄达。报考定向招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要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预审材料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月27日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广西区邮政管理局办公楼7楼大会议室。
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携带本人如下材料:
1.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应同时提供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