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2 10:00:07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须携带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报考的
1、《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的
1、《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8、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三)报考选调生职位的
选调生职位仅限2010年(含)以前省委组织部公安系统选调生报考,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经县(市、区)公安局、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市公安局、市委组织部审定。不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选调生职位。报考选调生职位人员携带材料与非应届毕业生相同,另须提供县(市、区)公安局、县(市、区)委组织部盖章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八、现场目测和资格初审的内容
1、按照第七项的要求,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
2、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要求,主要测查:视力、色觉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纵跳摸高是否达标。
九、招考信息发布网站
1、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www.sdhrss.gov.cn)
2、山东省公安厅网(www.sdga.gov.cn)“公告公示栏”
十、相关文件
相关内容请查阅:
1、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务员局《2013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林业厅《关于2013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30号)。
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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