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2 10:34:04 文章来源:青岛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3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5人(详见《青岛市2013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年龄条件以其岗位具体要求为准(详见《计划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其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分为一般性岗位和特殊性岗位,一般性岗位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面试后置),特殊性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面试前置)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报名办法。
(一)报名
一般性岗位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9:00—4月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4月1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4月18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点击“2013年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集中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审查确定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一般性岗位人员在确认已被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登录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一般性岗位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