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5 11:34:48 文章来源: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潍坊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通知
》》》2013潍坊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目测及资格审查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2013年潍坊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相关规定,现将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审查范围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见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二、审查时间、地点
(一)时间:5月20日-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二)地点:具体资格审查地点见附表
三、资格审查程序及要求
(一)报考市直部门(含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省垂直管理单位)的考生到招考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携带招考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印章的《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到潍坊市公务员考选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并缴纳面试考务费、办理有关手续。报考峡山生态经济发展区和县市区职位的考生,到县市区人社局(峡山区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查、交纳面试考务费、办理有关手续。审查合格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自备零钱)。
(二)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如考生委托他人代审须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需提交材料
所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须提交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外,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