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5 16:42:19 文章来源:淄博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3年淄博市招考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13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规定及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市招考公务员笔试合格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录用计划和简章规定的比例,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规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具体名单见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5月14日发布)。
二、资格审查地点
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淄博市张店区昌国路88号,淄博陶瓷科技城国际会展中心二楼)。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分组安排
(一)2013年5月22日(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报考以下部门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市公安局(含区、县公安机关);各区县直机关、乡镇机关、区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二)2013年5月22日下午:13:30—17:00。报考以下部门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市直机关(含选调生职位);市森林公安局;市检察院系统;市法院系统(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先进行身体初检,再进行资格审查);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劳教所;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四、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淄博市2013年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三)相关证明材料: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他人员(含选调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不需提供户口本,专科学历的须提供山东省内常住户口或山东生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进入面试的,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需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需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③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需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参加我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和“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项目的人员,还需出具聘用单位与本人签署的《聘用合同》和区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