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30 16:33:10 文章来源:成武县政府网
2013年成武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更好选拔人才,充实县医院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3年成武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卫生事业,品质优秀,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记录;品貌端庄,身体健康,无明显残疾;护理人员要求形象好、气质佳。
2、临床医学、康复医学职位要求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的大学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报考临床医学(C)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2013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2012年5月31日以前的毕业生须提交执业证书。
3、医学检验、临床药学职位要求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的大学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2013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护理职位要求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人员本科28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专科26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2012年5月31日前的毕业生须提交执业证书。2013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电工电器、设备维护、暖通工程职位要求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统招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8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2013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报考人员只能报考职位一览表中的一个职位,不能兼报。报考人员年龄以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为准。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凡已被单位聘用或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2013年成武县公开招聘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报考人承诺》栏内签名。有服务基层项目经历的,还要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审批表》。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1、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迁移证明)、执业证、报到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要求有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以本人人事代理合同、聘用合同为依据),本人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笔试考务费80元。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参加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应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临床医学职位(A)报考人数达不到1:3要求的,按规定1:3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可增加到临床医学职位(B);反之临床医学职位(B)报考人数达不到1:3要求的,按规定1:3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可增加到临床医学职位(A)。定向职位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相应核减,核减的招聘计划取消,因定向职位被取消的定向报考人员可报考其他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职位。
报名时间:2013年9月7日——2013年9月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成武县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二楼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卫生局、县医院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