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3 11:54:35 文章来源:巨野人事人才信息网
2013年巨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最大限度实现就业,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2013年增人计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镇区办财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计69人。其中: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其中定向岗位3名)、县医院4名(差额事业单位),镇区办财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18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为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应聘限菏泽市户籍或已在我县办理报到手续人员,2013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2013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应聘镇区办财务结算中心人员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财政、会计、审计、金融、统计、税务等财务会计类专业且具有会计证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
已在全额单位就业、财政供养的人员及现役军人,不在本次招聘范围。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及学历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自愿报名、现场初审、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现场提交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应聘镇区办财务结算中心人员同时提交会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
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及有关要求,自愿选择填报与本专业相对应招聘职位,本专业无招聘计划的可按相近专业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填报后不得变更。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的2倍。若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的2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计划,报考人员可另选其他相应职位报考,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计划;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调剂到其他招聘职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巨野籍或在巨野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若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的2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定向招聘计划,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该计划将用于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报考非定向招聘计划,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
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巨野县古城街191号(县建行营业厅对过县政府院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采取证件验审、网上查询、档案查阅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全部证件,接受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现场采集个人信息,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特困家庭毕业生报考,凭毕业生主管部门核发的《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低保户家庭凭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户证明,免收考务费。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实行封闭式闭卷考试。应聘县直事业单位和镇区办财务结算中心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和综合写作,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