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9 16:57:44 文章来源:鲁南世纪人才网
2013年枣庄市市中区区直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第十一条关于“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经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的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10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计划及专业(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限制;
(六)枣庄市市中区生源且具有枣庄市市中区常住户籍(即考生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为市中区常住户籍且考入大学时为市中区常住户籍),应届毕业生不受限制;
(七)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八)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已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7日9:00-10月19日17:00。
查询时间:2013年10月18日-10月20日17:00。
报名网址:www.lnsjrc.com(鲁南世纪人才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同次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