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3 15:23:56 山东教师资格证考试网 ○加微信领资料 ○交流qq群 ○华图在线app 文章来源:枣庄教育网
山东教师资格考试网提供以下信息:2013年枣庄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更多招考信息及公考资讯请关注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sdhuatu), 招考答疑请点击加入教师资格证QQ群:65067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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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省考面试工作
山东省自2013年起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国考”)改革试点工作,国考实施后,原山东省统一组织的“两课”考试(以下简称“省考”)不再举行。
参加2009年-2012年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取得山东省教育厅颁发的《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且未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考生,不需网上报名,12月5-7日直接到各区市确认现场报名,12月28日面试。该类考生的面试按照原省考面试要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可咨询当地教育局(见附件1)。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自2013年起,我省不再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及认定工作。
二、国考面试工作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市的中国公民。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职业(执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学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
(二)网上报名:12月2日-6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面试考区。
(三)现场审核:12月5日-7日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人事关系证明(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居民户口簿,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提交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到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未经现场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及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考生选择相应的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各现场报名点设置见附件1。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23日-29日。
(五)面试时间及成绩公布
面试从12月28日开始,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可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查询。
(六)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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