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0 11:15:45 文章来源:深圳海关官网
有关考生:
深圳海关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以及海关总署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就入围面试人员寄送资格复审材料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14年1月17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话确认或邮件确认(邮件确认时间可顺延至1月19日)。
电话确认:电话确认请拨打0755-84398368、84398385;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szkaolu@customs.gov.cn,邮件标题统一为“XX(考生姓名)确认参加深圳海关XX职位面试”,邮件内容为“考生XX,报考深圳海关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XX职位,身份证号XX,准考证号XX,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XX,已阅知深圳海关关于寄送资格复审材料的通知并确认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的考生如果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2014年1月22日前将放弃面试声明(见附件)由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后,通过传真方式通知深圳海关,传真号码0755-84398657。未按要求递交放弃面试声明而随意放弃面试的考生,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我关将记录相关情况在案并通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库。
二、邮寄资格复审资料
请考生于2014年1月22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深圳海关人事处考录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6号深圳海关;邮编518026;电话0755-84398368)
1.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报考“计算机开发与维护”职位的考生须提供职位要求的计算机水平资格证书复印件,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于报到时提供;
5.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5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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