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2 11:47:29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14年2月19-21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接待室
参加上午面试的,请考生于面试当日8:30前进入候考室报到,8:50后不得入场;参加下午面试的,请考生于面试当日13:00前进入候考室报到,13:20以后不得入场。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考场的,取消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参加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一号,地铁一号线南礼士路站B口出。考生由正门传达室登记后进入。
三、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确认
请入围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是否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逾期未按要求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
(一)愿意如期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应在2014年1月24日18:00前通过传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标题明确为“确认声明”,正文为“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确认参加2014年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报考职位名称)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并注明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声明人和日期,将个人电子照片作为附件上报。
(二)自愿放弃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2014年1月24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标题明确为“放弃声明”,正文为“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自愿放弃参加2014年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报考职位名称)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并注明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声明人和日期,将个人电子照片作为附件上报。
对放弃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但又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书的考生,我会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后果自负。
四、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原则
我会综合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成绩形成综合成绩,并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以体检人数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届时将电话通知有关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体检操作手册等相关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我会承担。
综合成绩的确定方法如下: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35%,专业科目成绩占综合成绩15%。
五、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有关招考规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录过程。
(一)请所有考生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手填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与报考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在职学习教育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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