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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考面试公告: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系统

2014-01-25 10:44:30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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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考面试公告: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系统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

  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国税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4年3月11日-3月12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考生须知》,《考生须知》在3月10日面试资格审查后发放)。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税务干部学校,具体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86弄8号(乘车路线图详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第二专业报考的,第二专业所在院系必须在《报名推荐表》上盖章。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格式详见附表),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请提交保证在体检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书面承诺。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交报名时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及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6.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或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8.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9.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或成绩单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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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山东网络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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