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25 11:09:10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2014年国考面试公告: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
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3月20日。每天上午8:00开始,当日面试的全部考生请于上午7:30到达面试地点入围封闭管理,截至当天上午7: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吉林省税务干部学校。(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033号,具体乘车路线、地图及咨询电话见附件三,下同)。当天面试考生按照抽签顺序进行面试,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候考室内等候,中午由我局免费提供午餐及其它备品。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现任职务及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加盖单位印章)及档案管理单位关于存档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6.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7.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8.本人已获得的大专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9.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10.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考生对所有报考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报考材料信息虚假或不详实的,按照规定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