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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新法解读

2014-04-09 10:32:03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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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新法解读

 

2014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新法解读

 

  主要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主要内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重点条款解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重点条款解读?

  四、《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重点条款解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主要内容?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强制法》的出台具有深远的意义,是权利与权力的平衡器。该法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既要“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又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这旗帜鲜明地表明了平衡行政权与公民权的立法理念。《行政强制法》的主要内容可归为以下10点:?

  (1)执法主体必须是正式执法人员,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2)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

  (3)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4)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

  (5)统一规定了行政强制的种类和执行方式。?

  (6)在规定行政机关有查封、扣押权力的同时,也规定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7)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8)行政机关依法查询企业的财物账簿、交易记录、业务往来等事项,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应当保守所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

  (9)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10)行政强制执行不排斥“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可达成执行协议,也就是说,行政强制执行不排斥“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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