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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政法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014-06-17 14:51:45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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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2014年山东政法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山东政法学院校园网(http://www.sdupsl.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一律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山东政法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个人简历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各二级院系电子邮箱,同时抄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sdzfxyzp@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的岗位名称,专业名称,学位,学历,姓名”(例如:教学21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某某)。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咨询电话:0531-88599855。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发送报名电子邮件之后,需提交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1)有本人签名的《山东政法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能够正常毕业;(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现场确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山东政法学院鼎山办公楼2217办公室。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通过表达能力、教学方法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担任教师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50%,答辩占50%。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体检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座谈、政审和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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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山东网络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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