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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济南平阴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

2014-07-01 09:36:48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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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济南平阴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

  五、体检和考核

  对确定的体检考核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对被考核者出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意见。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批或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本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应届毕业生截止2014年7月31日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就业手续或未到单位报到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公示和聘用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人事档案由招聘单位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代理。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简章、成绩、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平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pingyin.gov.cn)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31-87885887,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31-87883716。

  本简章由平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平阴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中共平阴县委织部

  平阴县人力资源

  平阴县机构编制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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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山东网络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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