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4 11:39:44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五)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如因考核、体检人员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到用人部门实习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其它福利与学校职工同等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7690030
联 系 人:武老师
通讯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巨峰路201号(山东外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 编:2661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件(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外贸职业学院
二○一四年七月四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汇总表-山东外贸职业学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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