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您当前位置:山东人事考试网 > 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14年枣庄台儿庄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

2014年枣庄台儿庄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

2014-07-10 09:13:09 文章来源: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订阅
山东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2014年枣庄台儿庄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4)

 

  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拟确定为考核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面试同类别达到规定比例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否则取消考核、体检资格。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通过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B类和C类岗位的拟考核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A类岗位的拟考核人员由用人单位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适应招聘岗位基本职责要求的能力和应聘资格以及应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后,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复检的或用人单位、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因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所缺岗位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举报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填报聘用人员备案材料。

  七、聘用后的管理和待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三年),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聘用合同规定,解除聘用关系。服务期限未满提出辞职的,按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根据我区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凡被古城中学聘用的教师,由区教育局分配到农村基层学校支教一年,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回原聘用单位工作,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八、监督和检查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招聘单位及岗位、招聘条件、报名情况、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从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回避。

  九、其它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632-6618359

  附件:

  1、2014年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14年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二○一四年七月九日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图书

更多>
(编辑:admin)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山东华图微信

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