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资格复审
我局将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
1. 报名推荐表;
2. 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 身份证;
4. 任现职文件;
5. 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 准考证。
(三)其他事项
1. 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2. 面试当天,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总局南门传达室登记后进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331544、88331514
传 真:010-88373076
电子邮箱:rssgbc@cfda.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
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路线图及乘车路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司
2014年7月22日
附件请查看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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