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面试考生报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硕士段均需提供)原件。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主要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二)严禁考生携带通讯设备、电子器材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三)考生的交通、食宿等项费用自理。
(四)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面试确认及咨询电话:010-64605020
电子邮件:rshch@mj.org.cn
民进中央人事处
2014年7月24日
附件:民进中央机关地理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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