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职务任免机关任职文件的复印件(加盖任免机关章)
6.《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章)
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按照报考职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2.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候考室和备考室,自行携带的须关机后交监考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3.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校。否则,将记录在案并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4.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要大声喧哗;面试结束后即离开考场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5.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自理。
6.请各位考生面试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二、专业测试安排
报考我校办公厅、研究室、机关党委的考生有专业测试。专业测试7月29日下午14:00在校内育园楼进行。截至当天下午14:30没有进入考场的考生,取消其测试资格。
三、考察和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010-62805586
中央党校组织部
201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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