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6 20:06:27 文章来源:茌平政务网
2014年聊城茌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109人)
按照国家人事部第六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2周岁(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茌平服务的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其他应聘人员须具有聊城户籍;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不能应聘;
9、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应聘定向招聘岗位。在本县入伍的茌平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应聘的,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办理。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1、教育类(A) 详见附件1
2、卫生类(B) 详见附件2
3、综合类(C) 详见附件3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2014年茌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3日8:00-10月27日18:00
查询时间:2014年10月23日8:00-10月28日18:00
缴费时间:2014年10月23日8:00-10月29日18:00
报名网址:茌平政务网(www.chiping.gov.cn)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见附件4。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网上初审
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同时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陆茌平政务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4年茌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11月5日8:00-2014年11月6日24: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教育类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语文、数学、英语)。
2、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3、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岗位聘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茌平政务网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及时登陆茌平政务网查询)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4年茌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定向岗位人员除出具以上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面试的,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时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茌平政务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1、教育类面试主要侧重教学技能及专业知识
2、卫生类面试主要侧重医学技能及专业知识
3、综合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单位工作必须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映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教育类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卫生类按笔试占70%、面试占30%的比例;综合类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茌平政务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原则上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核聘用及待遇
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茌平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简章由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4276320
监督电话:0635—427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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茌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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