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6 20:44:08 文章来源:茌平政务网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受用人单位委托,经研究决定,招聘人事代理教师32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2周岁(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具有茌平户籍;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人员岗位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考试与资格审查、体检等有关要求,参照《茌平县201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茌平县2014年度招聘人事代理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考核聘用及待遇
1、考核聘用:对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茌平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2、工资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发放。
咨询电话:0635—4276320
监督电话:0635—4276980
茌平县人才交流中心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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