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0 13:15:47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社厅
2014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摘要:山东人事考试网(http://sd.hautu.com/)为您带来:2014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山东华图温馨提示广大考生不要错过时间。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建院四十多年来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
学院坐落在美丽的泉城济南,设有两个校区,分别为济南校区和北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671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493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48人,硕士学位教师272人;图书馆藏纸质图书74.79万册;教学仪器设备6423.94万元。建立了先进实用的校园网,设有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国土测绘实训中心、物流工程实训中心、机电工程综合实验室等多个综合实验、实训中心;建有500亩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生态园、60多个遍布全省各地的校外实习实训就业基地。学院有13个教学系部,涵盖了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建成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22门,承担教育部和省级教学研究项目20余项。
学院系山东省高校人才培养水平“优秀”学校、山东省高校就业工作“优秀”学校、山东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学校。荣获“山东省‘十一五’星火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学院被国家公务员局确定为“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名,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7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9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6、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除其他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①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②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秘书长、部长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学生工作两年及以上经历,热爱学生工作,具备岗位所需条件和能力。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农业工程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组织报名。应聘教师岗位和教学辅助岗位的人员填写附件2《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填写附件3《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连同个人详细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专用电子信箱(sdaeursc@126.com),电子邮件的主题词格式为“岗位名称+应聘专业+姓名”(如:教师1+设计艺术学专业+张三)。
报名材料一经学校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给予回复。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及时登陆个人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济南市历城区农干院路866号,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办公楼人事处)办理现场审核及相关笔试手续。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3)、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4)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5)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还需提交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或从事学生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