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1 16:29:25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社厅
2014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名)(2)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分值为40分)、答辩(分值为20分)、实际操作(分值为40分)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实践经验和动手能力等基本情况。以上成绩在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实际操作单项合格分数线为24分。
面试和操作考试结束后,中级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和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面试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排序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院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
考核采取调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经历经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首次聘期为3年。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福利待遇。学院给与一定的安家费和科研经费。在原单位担任系部(学院)领导职务的,试用期满后,竞聘学院相应岗位的优先考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7196585。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组织人事处307室。
邮编:25002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0月21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劳技.xls
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 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