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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4-10-31 16:04:47 文章来源:山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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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4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将2014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不限户籍,其他学历应聘人员须具有聊城市常住户口(2014年11月11日前具有);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11月11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以及在我市入伍的聊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单位初审

  报名与单位初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2014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1日 9:00至11月15日16:00

  初审时间:2014年11月11日11:00至11月16日12:00

  查询时间:2014年11月11日11:00至11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11月11日11:00至11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聊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lcks.com.cn/)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陆聊城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4年11月24日9:00至28日16: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单位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工作全过程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全部试题委托异地命制、印刷、阅卷。

  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A)、卫生(B)、教育(C)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1:3比例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按规定程序,在聊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lcks.com.cn/)和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http://www.sdlc.lm.gov.cn/)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报的材料见附件2。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全部异地聘请。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的岗位,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聊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lcks.com.cn/)和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http://www.sdlc.lm.gov.cn/)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人员确定后,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考核。体检原则上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除特殊情况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时,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凡应聘人员无故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拟聘用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lcks.com.cn/)和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http://www.sdlc.lm.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询监督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            0635-826225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5-2189141

  (二)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            0635-2188036

  (三)缴费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           0635-2189977

  (四)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           0635-8228309

  八、其他

  本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14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14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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