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9 09:15:45 文章来源:昌邑人社局
2014潍坊昌邑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6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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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3日9:00-2014年11月25日17:00
查询时间:2014年11月23日9:00-2014年11月26日17:00
打印准考证:2014年11月28日9:00至11月29日17:00
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上午(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主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国家正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高层次人才(指具有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同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为所报考岗位(专业)领域的潍坊市级学科带头人,下同)、在昌邑市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不限籍贯和生源地;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要求为昌邑市常住户口或昌邑市生源(已划归为峡山区的人员不属于昌邑生源)。
(五)定向招聘岗位限以下人员报考:在昌邑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2010—2012年招募且考核合格的在昌邑服务(或昌邑生源)的“三支一扶”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六)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在昌邑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学生不限年龄。
(七)报考警官训练中心岗位的,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裸眼视力要求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八)播音岗位要求形象端庄大方,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面试时进行业务技能测试。业务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技能和专业水平。
计算机A和计算机B岗位,面试时需进行上机操作,测试实际网络架构和维护能力。
业务技能测试成绩和上机操作成绩为以上岗位的面试成绩。
(九)普通管理岗位不限专业,符合要求的各类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
(十)对本科及以下专业(岗位),计划人数和最终确定的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聘用l人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对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或高层次人才专业(岗位),计划人数和最终确定的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按1:1的比例相应取消或核减聘用计划。报考取消或核减聘用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专业(岗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专业)。
(十一)报考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昌邑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未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毕业证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3日9:00-2014年11月25日17:00
查询时间:2014年11月23日9:00-2014年11月26日17:00
具体办法: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cysrsj.gov.cn ,下同),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初审。昌邑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
对难以界定的相近专业的资格审查,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内持本人档案中《高校学生成绩单》的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到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昌邑市北海路218号,市人社局三楼,联系电话:7211558)进行现场审定。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随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14年11月23日9:00-2014年11月26日17:00登录“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在规定时间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请通过报名系统打印《昌邑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昌邑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须携带《昌邑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明材料于2014年11月23日至2014年11月25日到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有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方可认定。
(二)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应试人员于2014年11月28日9:00至11月29日17:00登陆“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上午(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主,时间为两个半小时。
2、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审查地点:昌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大厅(北海路220号)。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昌邑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昌邑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就业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地市级人社局发放的留学人员回国就业报到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二代身份证、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其中已就业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否则视为弃权。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专业)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进入面试范围的其他岗位(专业)人员的最低笔试分数。
3、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本科及以下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研究生及以上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3规定招聘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参加面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如果进入体检范围的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
4、体能测评
报考警官训练中心岗位的进行体能测评,测评范围为进入面试人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工作需要。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号)执行。
体能测评结束后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核
对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 昌邑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单位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对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报考本岗位(专业)的考生中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招考聘用的各类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全部实行事业单位编制内聘用合同制,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因考录、调动等原因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
考生各项成绩和录取结果全部网上进行公示,请随时登陆“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注相关信息。
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6—7211558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36—7212043 中共昌邑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查询网站: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附件:《昌邑市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中共昌邑市委组织部
昌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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