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考范文
“天下为公”之感想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是古人对于理想社会的描述。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样的社会,千年之后的今天,我们依然在追求。
今天,当国家的经济发展取得成就,当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富裕了以后,社会的公平正义成为人们愈发迫切的渴求。社会财富这块蛋糕做大了怎么分,发展的成果能否惠及全体人民,已经成为每一个中国人关注的焦点。
虽然,早在2004年,我们就将“尊重和保障****”写入了宪法,但是依然有劳动者在辛勤劳作的同时还受到旁人的轻视;我们尝到了取消农业税的甜头,却受制于城乡二元体制的枷锁;我们实行了九年免费义务教育制度,但是广大留守儿童依然要忍受缺少父母关爱的孤独;我们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又要面临养老账户亏空和公积金“济富不济贫”的窘境。
而更有甚者,金钱和权力的诱惑正引导一些人从“勤劳致富”走向“拼爹”……在这个富丽堂皇的大时代,我们的小日子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无奈和窘迫所挟持。
现在,是改革的时刻了。“我们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掷地有声的话语,为我们的社会深化改革标注出“公平正义”的价值导向。
“公平正义”不仅是推进改革的目标,更是改革成功的前提。如果改革的红利不能惠及广大群众,改革如何获得持续的内生动力?须知,群众的所求并不多,每个人的一生,从升学到工作,从赚钱到买房,从育儿到养老……看似平凡的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公平正义的保驾护航。
而要实现公平正义,政府首先需要拥有坚定的信念,树立社会公平正义之风,坚决惩办以权谋私者,使全体公民享有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其次,尽快打破“城乡二元体制”,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为每一位社会成员提供创业发展、追求幸福、实现人生价值的同等机会;最后,建立平等的法律制度及社会保障制度,让每一位社会成员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平等地承担责任和受到保护。如此,才能使十三亿人民过上更幸福、更美好、更有尊严的生活。
天下为公,这样一个朴素而亘古不衰的思想,体现了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渴望。也许古代先贤所预见的那种“大同”社会过于遥远,我们无法看到,但是,只要我们在不断改革的道路上坚定信念,共同为“天下为公”的理想不懈努力,发挥每个部门、每个群体、每个人应有的作用,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事业就必然会不断前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也就指日可待。到那时,方“是谓大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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