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0 15:24:43 文章来源:山东华图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税务总局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
山东人事考试网为您带来: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送邮件至gwy2015@chinatax.gov.cn,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邮件标题统一为如下格式:“XXX确认参加面试,用人司局:XXX、职位代码:XXX”。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015年2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不接受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收件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公务员管理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编:100038,联系电话:010-63417207。邮件备注栏内请注明“考生姓名:XXX,用人司局:XXX”。
(一)本人身份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六)报考职位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载有所发表论文的期刊等。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上述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对象。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面试时间。面试时间为2015年3月7日,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组织,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面试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
五、专业科目考试
需要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在面试当天一并组织专业科目考试,具体要求在入围封闭管理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告知。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比重为15%。
六、确定综合成绩
(一)没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人选。
(二)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成绩。
附件二: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调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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