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4 10:59:10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网
为逐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医院临床实际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现将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
一、岗位需求(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3.国内“211工程”院校或省属重点医学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国内“211工程”院校大学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硕士;硕士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本科所学专业与硕士所学专业相符;
4.硕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
5.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专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七年制除外);
6.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招聘办法
(一)在医院网站、各大院校网站发布招聘简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院统一组织考试(医院网址:www.lwsyy.com)。咨询电话: 0634-6279075。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递电子简历,邮箱:zp6279075@163.com;
简历要求:
1. 请以Word格式的附件发送;
2.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格式要求:专业-学历-毕业学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3. 请填写招聘报名表(附表)。
报名时间:2015年3月3日至3月26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15年3月27日。
考试时间:2015年4月2日。
(二)参加各院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参加考试。
(五)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完成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四、招聘待遇
招聘的硕士研究生,按聘用人事代理人员对待,参照莱芜市研究生正式分配后的初期工资执行,见习试用期为一年;薪级调整、职务、职称晋升等待遇均同正式在编职工相同,并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保险金,办理个人档案、人事等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
莱芜市人民医院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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