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1 16:07:52 文章来源:未知
2016年德州宁津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16名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育系统人员结构,提高教育系统人员素质,增强教育系统发展活力,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6年宁津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0年4月20日至1998年4月20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五)经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和现场确认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4月30日
2、报名邮箱:njxgkzp@163.com
3、报名要求:
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下载填写《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并上传①《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②《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ƒ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④二代身份证⑤所在学校院系开具教师资格证明等证件扫描件,以“姓名+所学专业+岗位代码”格式命名,打包上传至指定邮箱。2016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其他人员应聘的:下载填写《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并上传①《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②《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ƒ身份证④毕业证⑤学位证⑥报到证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扫描件,以“姓名+所学专业+岗位代码”格式命名,打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4、报名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20日-4月30日
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在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岗位,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聘用比例可降低至1:2。
(二)现场确认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并在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向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提交《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考试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应届毕业生应聘的: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②二代身份证及所在学校院系开具教师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5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教师资格证等。
其他人员应聘的:①毕业证、②学位证、③报到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以上证件须2016年4月20日前取得)、④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5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6年4月20日之前取得。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
(一)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方式。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合格分数线内,按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同分者均参加笔试。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
面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5月15日。
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宁津人才网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或笔试中出现缺考者总成绩为无效成绩。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宁津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合格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本地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宁津人才网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宁津人才网” (http://www.njrcw.gov.cn)及陕西师范大学相关网站上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
报考咨询电话:0534-5421931
监督电话:0534-5221142
1、2016年宁津县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2、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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