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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东营区事业单位第五批递补进入面试审查范围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2016-06-29 10:21:58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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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东营区事业单位第五批递补进入面试审查范围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2016年东营市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五批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

  根据《2016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第五批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6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二)审核地点:东营区政府1号办公楼南楼三楼307-1房间。联系电话:8251879。

  二、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一)《2016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从高中填起)和“家庭成员情况”(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要填写完整。

  (二)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笔试准考证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于笔试准考证同底版,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与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校核发并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已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招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暂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取消应聘资格。

  3、2014年5月9日以来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学历人员及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交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就业报到证的,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本人应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按规定公布。

  (三)按照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四)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服务,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公告信息。

  附件:2016年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五批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东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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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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