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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及其他单位组部分公开招聘考察体检的通知

2016-08-12 09:50:30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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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及其他单位组部分公开招聘考察体检的通知

  2016年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及其他单位组部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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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根据《2016年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等相关规定,现将考察体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体检时间: 2016年8月15日、8月16日上午7:00前。 参加本次体检人员为报考潍坊市妇幼保健院、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潍坊市红十字中心血站的考生。 报考潍坊市机关医院和潍坊市第六人民医院的考生体检时间和地点见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和相关医院招聘网站。

  (二)报到地点:

  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潍坊市妇幼保健院门诊妇产楼3楼妇女保健科(查体中心)报到。无故迟到或未到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对待;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体检时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考生体检时要上缴通讯工具,违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不吃饭、不喝水)8-12小时。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考察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查。 考生体检报到时同时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含高中以上所有学历)、报到证、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身份证复印件2份)装到透明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用口取纸标注本人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

  咨询电话:0536-8089026

  附件:1.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8月15日)

  2.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8月16日)

  附件:附件.xls

  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及其他单位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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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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