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23 13:43:56 文章来源:未知
2017年德城区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录公告
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4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德州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德办字〔2017〕21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拟开发第三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
严格按照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的三类人员,即:
(一)政府已安置接收单位、因个人原因未领取安置介绍信或接收单位已安排工作岗位因个人原因未上岗的退役士兵,有到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且符合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
(二)安置上岗后非个人原因待岗、且未解除劳动合同,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有到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且符合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
(三)因单位破产改制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失业的退役士兵,有到专项公益性岗位就业意愿,符合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已领取养老待遇的除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退役士兵。
已参加第一、二批选岗人员,原则上不得再参加本次招录。
二、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18:00之前。
(二)所需证件:原接收登记单位情况说明一份;本人退伍证(退伍证丢失人员提供个人档案里的退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是低保户的携带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地点:区人武部东二楼(地址:湖滨北大道与尚学路交叉路口东行330米路北) 。
三、考试事宜
符合条件人员请于8月 25日上午12:00前(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联络畅通),持本人持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退伍证、身份证原件到区人武部东二楼进领取公益性岗位考试准考证(地址:湖滨北大道与尚学路交叉路口东行330米路北),考试时间、地点及选岗要求以准考证确定为准。
未按时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时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录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自愿从事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四)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公益性岗位情形的,不在此次公益性岗位招录范围。
该项招录工作由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咨询电话:2105339、2105890。
特此公告。
德城区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
政策推进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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