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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德州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08-02 16:43:27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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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8年度德州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8〕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13日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4日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查询。

  四、报考条件

  (一) 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参加免二科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报名条件及其他事项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是对原人事部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的解释和界定,共包括本科、专科和中专三部分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学历层次的一级学科与本科的专业类具有对应性,在实际工作中可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规定,对照本科专业参考目录来界定和解释。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9∶00—8月16日16∶00;

  现场审核及指纹采集时间:2018年8月10日9:00—8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18年8月7日9∶00—8月20日16∶00。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请应试人员上传符合标准要求的照片。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合格证书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发放);由于应试人员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应试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盖章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按属地原则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市直及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到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办理审核手续。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按属地原则在资格审核时间内到相应审核点采集指纹信息(注:已在本市各类考试中采集过指纹信息的考生不需要重复采集指纹信息)。

  报名时,如果应试人员在档案库中检索到个人身份信息,说明该应试人员在有效年度内通过资格审核并参加过该考试,系统直接显示审核通过标志,无需再现场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试人员,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

  应试人员办理资格审核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单位审核盖章后的《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人事考试机构,另一份考生本人留存);

  2.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年(含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中专学历和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需出据档案存放部门的学历证明(档案存放部门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档案管理权限)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存放部门公章);

  4.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提供,考全科的应试人员不用提供)。

  为确保报考人员信息真实有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市仅限工作单位在德州市辖区的应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在网上填报信息时,考生所填写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在德州市辖区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名称一致,审核人员将现场审核报考人员社保信息,如发现填报信息不实,将不予受理。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报名审查工作,长期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

  (三)应试人员可于8月16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应试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应试人员修改报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对报名信息确认,必须重新打印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在成绩有效年度内报考的应试人员填报信息时,须认真检查所填报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

  (四)网上报名实施期间,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山大鸥玛软件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31-66680723)进行解答,对于相对集中的问题经整理后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中发布。

  (五)请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14∶05。

  (六)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全省17市设置考区。

  六、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2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规定,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61元。

  七、考试大纲及用书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各位应试人员应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并结合《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进行应试准备。

  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

  2018年7月31日

  附件1:各资格审核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1

德州考试测评中心

德州市德城区湖滨中大道1181号(喜俪园大酒店对面)德州人才市场四楼

0534-2345119

2

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新湖南路53号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科技干部科

0534-2671782

3

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陵城区陵州西路4452号政务中心四楼8403室(原中南控股)

0534-8327889

4

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夏津县银城镇南城街236号夏津县人民政府4楼423

0534-3217149

5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原县青年路南首路西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0534-4256610

6

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云县南环路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B座712室

0534-3329470

7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津县阳光大街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后排平房

0534-5421912

8

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城县振华西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8

0534-6768187

9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齐河县齐鲁大街456号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0534-5325156

10

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邑县迎曦大街99号临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力社保局窗口

0534-4336681

11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陵市湖滨东路99号政府大楼605室

0534-6268251

12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禹城市建设路6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2室

0534-7365252

13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衢东路1339号教育局院内东楼215房间

0534-2561936

14

运河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城区旭升街16号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事部

0534-2263608

  附件2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一、本科

2012年9月—现在

1998年7月—2012年9月

专业代码

学科门类、专业类、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科门类、专业类、

专业名称

07学科门类:理学

07学科门类:理学

0703

化学类

0703

化学类

070301

化学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T

化学生物学

070303W

化学生物学

070304T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0304W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1

生物科学类

070

生物科学类

071001

生物科学

070401

生物科学

070407W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0411S

生物资源科学

070412S

生物安全

070405W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部分)

071002

生物技术(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0402

生物技术

070405W

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部分)

071003

生物信息学(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070403W

生物信息学

070404W

生物信息技术

070408W

医学信息学

08学科门类:工学

08学科门类:工学

0813

化工与制药类

0811

化工与制药类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103W

化工与制药(部分)

081302

制药工程

081102

制药工程

081103W

化工与制药(部分)

081305T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1104S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26

生物医学工程类

0806

电气信息类(部分)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注:可授工学或理学学士学位)

080607

生物医学工程

080626S

医疗器械工程

0830

生物工程类

0818

生物工程类

083001

生物工程

081801

生物工程

081906W

生物系统工程

081410S

轻工生物技术

083002T

生物制药

081107S

生物制药

10学科门类:医学

10学科门类:医学

1001

基础医学类

1001

基础医学类

100101K

基础医学

100101*

基础医学

1002

临床医学类

1003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部分)

100201K

临床医学

100301

临床医学

100202TK

麻醉学

100302*

麻醉学

100203TK

医学影像学

100303*

医学影像学

100204TK

眼视光医学

100306W

眼视光学(部分)

100205TK

精神医学

100308W

精神医学

100206TK

放射医学

100305W

放射医学

1003

口腔医学类

1004

口腔医学类

100301K

口腔医学

100401

口腔医学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1002

预防医学类

100401K

预防医学

100201

预防医学

100402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204S

营养学

040332W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部分)

100403TK

妇幼保健医学

100203S

妇幼保健医学

100404TK

卫生监督

100206S

卫生监督

100405TK

全球健康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205S

全球健康学

1005

中医学类

1005

中医学类(部分)

100501K

中医学

100501

中医学

100502K

针灸推拿学

100502

针灸推拿学

100503K

藏医学

100504

藏医学

100504K

蒙医学

100503

蒙医学

100505K

维医学

100506W

维医学

100506K

壮医学

100507S

壮医学

100507K

哈医学

100508S

哈医学

1006

中西医结合类

1005

中医学类(部分)

100601K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505W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7

药学类

1008

药学类(部分)

100701

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1

药学

100807W

应用药学

100702

药物制剂(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3

药物制剂

100703TK

临床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8S

临床药学

100704T

药事管理(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10S

药事管理

100705T

药物分析(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12S

药物分析

100706T

药物化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13S

药物化学

100707T

海洋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9S

海洋药学

1008

中药学类

1008

药学类(部分)

100801

中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2

中药学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6W

中药资源与开发

100803T

藏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5W

藏药学

100804T

蒙药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11W

蒙药学

100805T

中药制药(注:可授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

100814S

中药制药

100806T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804W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1009

法医学类

1006

法医学类

100901K

法医学

100601*

法医学

1010

医学技术类

1003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部分)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04*

医学检验

101002

医学实验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11W

医学实验学

100309W

医学技术

100312S

医学美容技术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03*

医学影像学

080629S

医学影像工程

101004

眼视光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06W

眼视光学(部分)

101005

康复治疗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307W

康复治疗学

101006

口腔医学技术(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402W

口腔修复工艺学

101007

卫生检验与检疫(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202S

卫生检验

1011

护理学类

1007

护理学类

101101

护理学(注: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100701

护理学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

  b.1998年之前的专业名称可以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

  二、高职高专

分类代码

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名称

53

生化与药品大类

5301

生物技术类

530101

生物技术及应用

530102

生物实验技术

530103

生物化工工艺

530104

微生物技术及应用

5302

化工技术类

530201

应用化工技术

530202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530205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530208

工业分析与检验

5303

制药技术类

530301

生化制药技术

530302

生物制药技术

530303

化学制药技术

530304

中药制药技术

530305

药物制剂技术

530306

药物分析技术

5304

食品药品管理类

53040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530402

药品质量检测技术

530403

药品经营与管理

530404

保健品开发与管理

63

医药卫生大类

6301

临床医学类

630101

临床医学

630102

口腔医学

630103

中医学

630104

蒙医学

630105

藏医学

630106

维医学

630107

中西医结合

630108

针灸推拿

630109

中医骨伤

6302

护理类

630201

护理

6303

药学类

630301

药学

630302

中药

6304

医学技术类

630401

医学检验技术

630402

医学生物技术

630403

医学影像技术

630404

眼视光技术

630405

康复治疗技术

630406

口腔医学技术

630407

医学营养

630408

医疗美容技术

630409

呼吸治疗技术

630410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教高〔2004〕3号)。

  b.2004年之前的专科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当时发布的相关

  专业目录来执行。

  三、中职中专

2010年—现在的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2010年之前的专业编码及专业名称

专业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原专业编码

原专业名称

10医药卫生类

100100

护理

0801

护理

100300

农村医学

 

新增专业

101100

药剂

0813

药剂

101200

中医护理

0816

中医护理

101300

中医

0814

中医

0815

中医骨伤

101400

藏医医疗与藏药

0820

藏医医疗

101500

维医医疗与维药

0821

维医医疗

101600

蒙医医疗与蒙药

0822

蒙医医疗及蒙药

101700

中医康复保健

0819

中医康复保健

101800

中药

0817

中药

101900

中药制药

0818

中药制药

102000

制药技术

 

新增专业

102100

生物技术制药

 

新增专业

102200

药品食品检验

 

新增专业

  注:a.目录源于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教职成〔2010〕4号)。

  b.2010年之前的中专专业目录可以参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当时发布的相关专业目录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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