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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银行招聘:金融法基础考点整理(6)
2019年的银行校园招聘报名将在9月开始,报名结束后随之而来的就是笔试。银行笔试复习期短,所以要利用暑假提前备考。华图银行招聘网整理了法律专业的金融法相关考点,欢迎考生朋友查看阅览。
七、信托法律制度
1、信托概念:是指一种基于信任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委托人将一定之财产交于受托人管理或处理,受托人成为财产的所有人,并负有将信托财产所生之收益交付给受益人。
2、法律关系:
信托法律关系是指基于信托事实并由信托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而言,一个信托法律关系存在着委托人、受托人与受益人三方当事人。信托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信托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即信托法权利义务的承担者。托法律关系包括如下三个主体: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3、成立三大要件:设立信托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实质要件
第一,合法的信托目的。
第二,确定的信托财产。由于信托财产的多样性和信托目的的自由化,使得信托成为进行金融创新、规避金融管制的重要通道。 第三,确定的受益人或受益人的范围。
(2)形式要件
第一,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第二,办理信托登记。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信托登记的作用是:明确权利归属;促进信托产品标准化。问题是至今未明确具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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