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30 16:25:49 文章来源:未知
2018枣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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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枣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工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客观、公正,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规定,现对2018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异议期为2018年11月30日至2018年12月14日,共15天。
请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原单位,及时予以公布,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对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3天内,要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并报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1147号交通综合楼215室
联系电话:3122279
附件:枣庄市2018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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