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6 14:56:28 文章来源:未知
2019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48人考试与资格审查
B1类、B2类、B3类、B4类、B5类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B0类岗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考试与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如下:
(一)笔试
笔试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B1类、B2类、B3类、B4类、B5类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B0类岗位的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及各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笔试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市及各区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按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的方案,由市及各区县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具体要求详见市及各区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公告。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B1类、B2类、B3类、B4类、B5类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B0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及免笔试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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